订阅
退订
首页    |    语文类    |    语文类

詩集傳

H2055
 
 
产品说明
图书资料:
  • 作  者:朱熹 集注
  • 出版日期:2019年3月十三版
  • 版本备注:据1991年3月十二版复刻重制
  • 页  数:264页
  • ISBN:978-957-4302-12-3
  • 图书尺寸:G16K(A5)
内容简介:
本书是朱熹研究《诗经》的著作,成书约于淳熙十三年(1186年),全书共20卷。其内容主要根据前作《诗集解》(今已亡佚)加以删改,带有理学家观点,又兼采各家之说,并继承郑樵《诗传辨说》「疑序」精神,开创训诂学新局。明朝永乐中,《诗集传》成为朝廷取士的标准,其对后世之影响可见一班。

作者简介:
朱熹(西元1130-1200年),南宋理学家,程朱理学集大成者,世人尊称为朱子。十九岁中进士后即入朝当官,历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后于「晦庵」草堂讲学,宋理宗赐名「考亭书院」,故世称「考亭学派」,又因朱熹别号「紫阳」,故世称「紫阳学派」。朱熹是程颢、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承继北宋周敦颐与二程学说,创立研究哲理的学风,称为「理学」,是中国唯心主义体系确立者。其著作什多,辑定「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书为教本,也成为后代科举应试的科目。

目次:
序(朱熹)
诗卷第一
  国风一
    周南一之一
    召南一之二
诗卷第二
    邶风一之三
诗卷第三
    鄘一之四
    卫一之五
诗卷第四
    王一之六
    郑一之七
诗卷第五
    齐一之八
    魏一之九
诗卷第六
    唐一之十
    秦一之十一
诗卷第七
    陈一之十二
    桧一之十三
    曹一之十四
诗卷第八
    豳一之十五
诗卷第九
  小雅二
    鹿鸣之什二之一
    白华之什二之二
诗卷第十
    彤弓之什二之三
诗卷第十一
    祈父之什二之四
诗卷第十二
    小旻之什二之五
诗卷第十三
    北山之什二之六
诗卷第十四
    桑扈之什二之七
诗卷第十五
    都人士之什二之八
诗卷第十六
  大雅三
    文王之什三之一
诗卷第十七
    生民之什三之二
诗卷第十八
    荡之什三之三
诗卷第十九
  颂四
    周颂清庙之什四之一
    周颂臣工之什四之二
    周颂闵予小子之什四之三
诗卷第二十
    鲁颂四之四
    商颂四之五

序文:
自序
或有问于予曰、诗何为而作也。予应之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族(音奏)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曰、然则其所以教者何也。曰、诗者、人心之感物而形于言之余也。心之所感有邪正、故言之所形有是非。惟圣人在上、则其所感者无不正、而其言皆足以为教。其或感之之杂、而所发不能无可择者、则上之人必思所以自反、而因有以劝惩之。是亦所以为教也。昔周盛时、上自郊庙朝廷而下达于乡党闾巷、其言粹然无不出于正者、圣人固已协之声律、而用之乡人、用之邦国、以化天下。至于列国之诗、则天子巡狩、亦必陈而观之、以行黜陟之典。降自昭穆而后、浸以陵夷。至于东迁、而遂废不讲矣。孔子生于其时、既不得位、无以行劝惩黜陟之政、于是特举其籍而讨论之、去其重复、正其纷乱、而其善之不足以为法、恶之不足以为戒者、则亦刊而去之、以从简约、示久远、使夫学者即是而有以考其得失、善者师之而恶者改焉。是以其政虽不足以行于一时、而其教实被于万世、是则诗之所以为教者然也。曰、然则国风雅颂之体、其不同若是、何也。曰、吾闻之、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惟周南召南亲被文王之化以成德、而人皆有以得其性情之正、故其发于言者、乐而不过于淫、哀而不及于伤、是以二篇独为诗之正经。自邶而下、则其国之治乱不同、人之贤否亦异。其所感而发者、有邪正是非之不齐、而所谓先王之风者、于此焉变矣。若夫雅颂之篇、则皆成周之世、朝廷交庙乐歌之辞、其语和而庄、其义宽而密、其作者往往圣人之徒、固所以为万世法程而不可易者也。至于雅之变者、亦皆一时贤人君子、闵时病俗之所为、而圣人取之、其忠厚恻怛之心、陈善闭邪之意、尤非后世能言之士所能及之。此诗之为经、所以人事浃于下、天道备于上、而无一理之不具也。曰、然则其学之也当奈何。曰、本之二南以求其端、参之列国以尽其变、正之于雅以大其规、和之于颂以要其止、此学诗之大旨也。于是乎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察之情性隐微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则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其亦不待他求而得之于此矣。问者唯唯而退。余时方辑诗传、因悉次是语以冠其篇云。
淳熙四年丁酉冬十月戊子、新安朱熹序。